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安宇航)近日,陜西省發展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居民電動汽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調整電動車充電樁高峰時段和低谷時段充電費用。

《通知》規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將居民電動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日間高峰時段每千瓦時提高0.05元,夜間低谷時段每千瓦時降低0.2元。
調整后,陜西電網(不含榆林地區)高峰時段電價為0.5609元/KWh,低谷時段電價為0.3109元/KWh;陜西電網(榆林地區)高峰時段電價為0.5473元/KWh,低谷時段電價為0.2973元/KWh。據悉,高峰時段為7:00-23:00,低谷時段劃23:00-7:00。實施范圍在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由電網企業直接抄表、收費到戶的電動車充電樁用電。
此外,《通知》強調,居民電動車充電樁用電原則上應單獨立戶分表計量。電網企業直接抄表、收費到戶的居民電動車充電樁,分時電表由電網企業免費安裝更換。同時,相關部門和電網企業應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和效果跟蹤,確保居民電動車充電樁分時電價政策平穩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