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張陽 崔立明)近日,北京市商務局等五部門發布《北京市促進二手車出口工作方案》,將通過創新監管模式、完善服務保障體系,加快形成二手車出口主體多樣化、市場多元化、商品標準化的繁榮態勢。

圖片來源:北京市商務局官網
《工作方案》中明確企業申報條件、禁止出口情形、出口企業的責任義務等要求。企業應在2024年3月1日后登錄“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企業端填寫申報材料,提交至北京市商務局審核,企業在審核通過后一年內可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下一年需再次申報。
在出口許可證申領流程方面,《工作方案》提出,出口許可證為“一批一證”,出口企業可在許可證申請表上同一商品編碼項下最多申請20輛二手車。申請數量應與實際報關數量一致,并一次完成清關。一次報關數量少于申請量的,應重新申領出口許可證。
在禁止出口情形方面,《工作方案》提出十種情形,包括達到《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規定的報廢標準的車輛以及距規定報廢期限使用年限一年以內(含一年)的車輛、檢測結果不合格的車輛、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車輛等。
在二手車出口的保障措施方面,《工作方案》強調,各相關部門要強化對二手車出口企業的指導,幫助企業防范運營風險,避免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優化二手車許可證申領、車輛轉移和注銷登記、出口通關等流程,提升二手車流通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