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3月10日電 (記者江耘)“治理污水的成本比偷偷排放污水的成本更高,一些企業寧愿冒著風險偷偷排污,對附近居民的生活造成直接影響?!?0日,作為來自企業的代表,全國人大代表、浙江華聯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愛華說起“排污”問題,態度也十分堅定,“要加強公眾監督。”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表示,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
全國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副主委車曉端則對排污許可證制度較為關注。她認為,中國的排污許可證制度依然處于“推而不廣”的尷尬境地。
“如何加強排污單位的事中事后監管成為環境管理重心。”她建議,以企業排污許可證年度報告代替企業排污申報,根據排污費征收標準和企業申報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定期向企業征收排污費,并予以公告。同時,環保部門開展排污費稽查,對虛報、謊報行為依法查處,追繳排污費,并將工業固廢、噪聲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農業資源資產評估服務中心主任鄭玉紅呼吁關注地下水污染問題。“企業地下排污、垃圾場滲濾液、殘留農藥、含鉻污泥、造紙廢渣等對地下水污染行為還在繼續?!?/p>
鄭玉紅建議,建立健全地下水環境監管體系,嚴格控制影響地下水的城鎮污染,強化重點工業地下水污染防治,分類控制農業面源對地下水污染,并有計劃地開展地下水污染修復,借鑒國外地下水污染修復技術經驗,篩選典型污染場地,積極開展地下水污染修復試點工作。
在徐愛華看來,還要給予污染治理制度保障。她以關注的水污染為例,建議借鑒發達國家經驗進行《清潔水法》立法,并加快水污染防治、海洋環境保護、排污許可等法律法規制修訂步伐,研究制定環境質量目標管理、環境功能區劃、節水及循環利用等法律法規。
“法治環境是治理的基礎,只有全社會共同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圍,法治的作用才能很好發揮?!彼f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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