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5
中國江西網訊記者鄔強報道:為加強藥品質量監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我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檢驗機構對全省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藥品實施了質量抽樣檢驗。3月15日江西省發布今年第一期藥品質量公告,抽驗出不符合規定藥品195批、假冒藥品12批。
本次抽驗不符合規定藥品的不合格項目主要有性狀、水分、含量測定、裝量差異、可見異物、牛皮源成分、水溶性無機鹽、總灰分和松香酸等。12批假冒藥品均為假冒安徽、河南藥廠生產的中藥飲片,有皂角刺、川貝母、絞股藍、柏子仁、金銀花、燙水蛭、升麻、紅花、百部、半夏等。
對不符合規定藥品、假冒產品,相關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對相關單位依法進行了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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