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
內部機構設置由高校自主確定
日前,河北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出臺《關于轉變職能優化服務進一步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的實施意見》,提出在專業設置、教職工招聘、內部組織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辦學財務管理等方面給高校更大自主權。
在專業設置方面,河北省提出尊重高校專業設置主體地位,支持高校調整優化學科專業。政府相關部門將為學校設置、調整專業提供參考和咨詢服務。
在人員招聘方面,高校按照公開招聘規定,可以依據自身學科建設及師資隊伍建設需要,結合崗位特點,選擇單位選聘、單位招聘或統一招聘方式招聘優秀人才。根據要求,高校采取單位選聘或單位招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員應提前做好準備,人社部門應及時批復高校用人計劃申請,按照招聘程序要求及時發布招聘公告。
在機構設置方面,高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配備。根據規定,黨政管理機構由高校在限額內自主設置并報機構編制部門備案,教學、教輔、專職科研機構由高校自主設置并報機構編制部門備案。
在財務管理方面,落實高校辦學財務管理自主權。中央和省級安排的高校生均撥款等專項經費將提前分配下達到高校,列入高校年初預算。下達各高校的專項經費,由高校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計劃和專項經費用途,自主提出使用意見,確定具體項目。(記者王敬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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