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18日發布消息稱,北京市城鄉低保標準從家庭月人均710元調整為800元,城鄉低收入家庭標準從家庭月人均930元調整為1050元,以更好地保障北京市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該標準從今年1月起實施。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由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會同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測算、制定本次城鄉低保標準、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調整方案。經征求北京市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成員單位和各區政府意見,并報市政府批準,現公布實施。1月、2月的相應差額,會在下次發放低保金時予以補齊。
截至去年底,北京市城鄉低保群體共有8.57萬戶、14.31萬人,其中城市低保對象8.76萬人、農村低保對象5.55萬人。調整后,低保家庭數量會發生一定變化,并且政府每月需要多支出約700多萬元,用于低保家庭的社會保障。
北京市低保標準于2015年實現了城鄉統一。從2011年至今,城鄉低保標準分別由月人均480元和300元增長到了800元。北京市低保標準增幅之大位于全國前列。
此次上調低保標準,依然按照規定實行了物價聯動機制,以便及時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測算機制主要以統計部門提供的居民基本食品費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費用支出為基礎進行測算,并綜合考慮了公共交通價格等因素。
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通過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民政部門可以直觀地根據維持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所必需的食品支出及適當的恩格爾系數,計算出城鄉低保家庭維持家庭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費用。
調整后,低保家庭收入標準已經接近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1720元每月)的一半。低收入家庭標準達到1050元后,已經非常接近部分省的最低工資標準。因此已經可以較好地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因本次調整標準所增加的經費,將由區財政負擔。市民政局要求,作為增進人民福祉、促進共同富裕而采取的一項具體措施,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做好各項具體工作,保證本次社會救助相關標準調整工作的順利實施。(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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