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改制個人買房稅收可減免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近日印發《關于落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若干稅收政策服務措施的通知》,出臺系列稅收鼓勵政策,力促去產能、去庫存、防風險、降成本,擴大有效供給。
根據《通知》,企業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對符合相關條件和規定進行改制的企業,改制后企業承受原單位土地、房屋權屬的部分,免征契稅。企業依法依規實施破產、優化股權結構、改制上市,符合要求的可享受相關契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稅收減免。
為化解房地產庫存、引導住房合理消費,《通知》規定,個人將購買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可免征營業稅;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通知》還規定,廣西將通過稅收優惠杠桿,有效支持信用擔保機構發展,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積極推進信用融資,支持發展股權融資,鼓勵企業上市;適當降低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提高營業稅起征點,降低企業稅費負擔;通過稅收支持企業自主創新、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科技成果轉化,鼓勵重點行業加速折舊、內部挖潛等,增加有效供給;通過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不斷優化納稅服務。(記者/周紅梅通訊員/黃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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