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福建省委人才辦獲悉,《福建省人才興企促進計劃》《福建省工科類青年專業人才支持暫行辦法》《2016年度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實施辦法》《福建省特殊支持高層次人才管理暫行辦法》《福建省引進高層次人才推介獎勵實施細則(試行)》等5份政策日前出臺。
這些政策梳理匯總了企業人才政策目錄、重要項目及責任單位,同時,就支持省內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開展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評、兌現引進高層次人才推介獎勵等工作,制定了實施辦法、細則,就操作層面的具體細節作出規范,進一步明確了責任單位、任務分工等,以確保政策落地見成效。5份政策符合中央《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強調市場導向,健全完善引才用才機制,加強對人才工作的領導。一是從政府層面,研究出臺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推進黨政一把手抓第一資源;二是從人才和用人主體層面,研究出臺人才興企促進計劃,完善高層次人才培養、使用和服務管理辦法,進一步激發人才活力,努力形成政企協力、惠才惠企的工作格局;三是從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方面,出臺引進高層次人才推介獎勵辦法。(記者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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