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8日電 據北京市交通委網站消息,北京市交通委員會今日發布《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提出,申辦北京市網約車應當有北京市號牌,滿足北京市公布實施的最新機動車排放標準,在車輛檢驗有效期內,沒有未處理完畢的交通事故和交通違法記錄。車輛屬于個人所有的,車輛所有人名下應當沒有登記的其他巡游車和網約車。
《征求意見稿》明確,在北京市申請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車輛,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北京市號牌車輛,滿足北京市公布實施的最新機動車排放標準,在車輛檢驗有效期內,沒有未處理完畢的交通事故和交通違法記錄;
(二)5座三廂小客車排氣量不小于2.0L或1.8T、車輛軸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車軸距不小于2650毫米;7座乘用車排氣量不小于2.0L、軸距不小于3000毫米、車長大于5100毫米;
(三)車輛安裝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相關規定的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
(四)車輛需配備具有網約車服務平臺服務端、價格計算、在線支付、服務評價等功能的終端設備;
(五)車輛所有人同意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
(六)車輛屬于個人所有的,車輛所有人名下應當沒有登記的其他巡游車和網約車,本人應當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并預先協議接入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