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從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獲悉,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日前出臺了《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推進藥械第三方物流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從9月26日起,四川省將正式開展藥械第三方物流試點,以進一步解決藥械經營企業多、小、散、亂的問題,規范藥械流通秩序。
根據《意見》要求,四川省內的藥品批發企業、省內外的藥品生產企業、省內外科工貿一體化的集團型企業設立的僅銷售本集團藥品的全資批發企業、省內藥品生產企業在外省設立的全資藥品批發企業、省內的進口藥品國內總代理企業均可委托藥品第三方物流服務企業進行藥品儲存配送。《意見》鼓勵有實力并具有現代物流基礎的藥品經營企業開展藥品第三方物流服務,支持具備物流條件的藥械批發企業通過兼并、重組、聯合等方式,促進企業規模化、集約化、規范化、信息化、智能化發展,促使要素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增強企業競爭力。根據《四川省藥品現代物流系統驗收標準》,要想成為藥品第三方物流企業,必須滿足14條規定,如要求藥品冷藏車應當安裝有全球定位系統(GPS);要配置倉庫溫濕度監測系統,對藥品所有倉庫溫濕度實時監測及記錄等。
相比藥品自愿申報方式,醫療器械第三方物流則采取審批準入方式開展。《意見》明確在成都、南充、瀘州三市先行開展,通過先行開展完善和確定驗收標準后,在合理規劃布局前提下,在全省全面開展醫療器械第三方物流審批。根據《醫療器械第三方物流基本技術要求》,要想成為醫療器械第三方物流企業,企業應建立中央控制室,具備庫房溫濕度監測,恒溫庫、冷藏庫、冷凍庫、冷藏車溫濕度監控等。《意見》的出臺將加速四川醫藥物流行業的大“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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