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線訊據安徽商報消息,本月11日,由合肥市交通運輸局起草的《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正式出臺,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昨日,該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針對市民較為關心的站內超時、禁止飲食、兒童免票等問題進行了補充解答。在未來的定稿中,站內、車廂禁止飲食將加入“嬰兒飲食除外”的條款。
兒童乘車
一個人帶雙胞胎要買兩張票
昨日上午,合肥市交通局客運管理處處長馬軍及合肥市軌道交通公司運營分公司副總經理胡勇健針對相關問題進行了答記者問。
據了解,自從11日守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后,目前已經有一些市民針對相關問題反饋意見。關于攜帶超過1名1.3米以上兒童需購票的問題。根據合肥市軌道交通票價方案,一名成年購票乘客可免費攜帶一名身高1.3米以下(含1.3米)的兒童乘車,超過一名的,須按超過人數購票。本條款主要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慮,因為一名成年人攜帶多名兒童乘車既不方便,也存在安全隱患,因此該條款內涵系不鼓勵此種乘車行為。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大人帶雙胞胎嬰兒乘車,需要買兩張票,帶三名就買三張,以此類推。軌道線不存在半價或者優惠性質的“兒童票”。
站內超時
乘客在付費區最多呆兩小時
關于站內超時的問題,意見稿規定:“乘客持票通過閘機進入付費區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閘機離開付費區,超時的按出閘線網最高單程票價補交票款”,但并未對時限明確說明。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軌道1號線開通后,乘客持票進入付費區后120分鐘內即要離開,軌道線路成網后(有轉乘,如2、3號線運營后),將調整至180分鐘。
“目前合肥軌道1號線共23個站點,單程運營時間約52分鐘,120分鐘能保證乘客有充足時間進出軌道站,乘客如果在站內滯留時間過多,就有可能存在與乘車無關的行為,例如發廣告、擺攤設點等,影響軌道運營管理?!标P于補交票款,因為目前只有一條線,如果超時出站那就補齊1號線全線費用。未來成網后,比如從1號線進站在2號線出站出現超時,那么補交票款的最高單程按照2號線計算,即以出站線路為準。
此外,意見稿規定,“無票乘車或持過期車票乘車的,應按出閘線網最高單程票價補交票款,并按照應補票款的5倍加收票款”。同理,最高單程票價依然按照出站那條線為準。
飲食問題
車廂內嬰兒飲食不禁止
在所有規定中,關于禁止在車站范圍或車廂內飲食的問題爭議最大,因為按照規定,不僅是不能吃“韭菜盒子”之類帶刺激性氣味的食物,甚至喝水、飲料也不被允許。不少人認為,車站范圍都禁止飲食似乎過于嚴厲,而且地鐵站往往與商貿區相連,如何能完全規避飲食?相關負責人表示,經過征集意見,考慮實際情況,修改時會將嬰兒飲食排除在禁止之列。但車站范圍內和車廂禁止飲食,在很多地方都是這樣規定的,在商圈買飲食帶走可以,但不能吃。因為在車站和車廂內飲食不僅可能出現異味,影響其他乘客;同時,遺落的食物殘渣易吸引老鼠,老鼠可能撕咬線纜等設施,引發行車事故。目前,這條規定是否進一步細化還要等待最終定稿出臺。
行李問題
禁帶重量超過30千克的行李
關于禁止攜帶重量超過30千克、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超過1.8米或者體積超過0.15立方米的物品乘車,主要是考慮攜帶較大體積物品乘車占用車廂面積過大,影響其他乘客乘車,尤其是在高峰期;而攜帶超過30公斤的物品乘車乘客上下車將較為困難、行動緩慢,可能出現踩踏、摔傷等問題,影響其他乘客乘車。
相關保障
省城即將立法出臺相關條例
相關負責人強調,下個月20日即將生效的守則與以前發布的《合肥市公共汽車乘車規則》有所不同,許多內容引自于相關法律法規,因此,《守則》中規定的條款不僅僅是倡導性的,還具有普遍的強制約束力,違反規定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雖然守則中目前沒有責任規定,但相關部門已經在制定合肥市軌道交通相關的管理辦法,是以立法形式出現。比如,發現在車廂內飲食經勸阻無效的,可能面臨50~200元罰款(暫時意向,以最終出臺的辦法為準),具體執法單位也將作出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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