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安國俊30日在“金融客論壇:未來金融暨金融客咖啡兩周年慶典”上建議,未來,使用國際金融機構主權貸款和政府的財政基金,采用PPP方式來撬動能效融資渠道,不應僅限于能效投資領域,也可應用在綠色投資相關領域,包括促進京津冀和周邊區域的低碳發展,推動我國綠色可持續發展的模式。
安國俊認為,綠色金融是通過綠色信貸、綠色基金、綠色債券、碳金融等金融服務和相應的激勵機制,將更多的社會資本引導到環保節能、清潔能源、清潔建筑、綠色建筑等領域,形成一個約束機制,同時也要抑制污染性行業投資。
“建立公共財政和私人資本合作的PPP模式綠色發展基金,提高社會資本參與環保產業的積極性,是推動綠色基金發展的重要路徑。”安國俊表示,綠色基金可以用于霧霾治理、水環境治理、土壤治理、污染防制、清潔能源、綠化和風沙治理、資源利用效率和循環利用、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生態保護和氣候適應等領域?;鹂梢酝ㄟ^銀行貸款、企業債、項目收益債券、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方式舉債并承擔償債責任。
在談及如何通過綠色金融工具創新、帶動資本進入節能減排行業和綠色節能建筑產業時,安國俊表示,一是從機構建設層面實現綠色投資的組織保障,包括綠色銀行體系的建立,在商業銀行內部設立生態金融事業部,金磚銀行、亞投行強調對外投資的綠色化,以及中國企業走出去的綠色化;二是財政和金融政策要對相關產品落地支持,包括對綠色貸款高效的貼息機制,有序開放財政資金投向;三是支持綠色投資的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在金融機構、銀行、環交所、券商基金、NGO等推動下,進行排污權的建設和支持體系;四是綠色金融法律法規體系要完善,包括環境污染的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等。(徐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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