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7月29日電(記者 高敬、楊丁淼)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29日向安徽省進行督察反饋。督察組指出,安徽一些重點流域區域環境問題突出,尤其是巢湖流域水環境保護形勢嚴峻。
4月27日至5月27日,督察組對安徽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督察組指出,安徽省壓緊壓實責任、積極探索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推動長江經濟帶保護工作,環保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重發展、輕保護問題依然存在,一些區域性環境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
督察組指出,安徽省一些領導干部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對自身肩負的環保責任認識不到位,政績導向存在偏差。2016年省政府對各地市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中,經濟發展指標權重上升,但生態環境指標權重下降。2014年大氣污染治理考核中,蚌埠、淮北、銅陵、六安空氣質量下降,考核結果應為不合格,但實際為良好或合格。同時,一些部門和地方工作不嚴不實。如淮南市姚家灣排污口位于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當地為此建成污水泵站,將污水納管排入污水處理廠處理。但泵站運行一個多月,污水處理廠進水量并未增加,每天4萬余噸污水去向不明。直至督察組發現后才組織排查,污水仍然排入淮河干流。
巢湖是五大淡水湖之一,也是此次督察的重要內容。督察組指出,巢湖近年來水華高發,今年一季度,湖體總磷濃度和富營養化狀態指數同比均呈上升趨勢。
巢湖沿岸違法審批建設了一大批商業地產項目。在《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出臺后,條例的有關要求也基本沒有落實,仍然大量違法開發建設。
督察組公布了巢湖三大問題:一是破壞濱湖濕地。如2016年合肥市濱湖新區違法審批,將14萬平方米防浪林臺用作建筑垃圾消納場,防浪林臺內濕地已被填平,喪失生態功能。濱湖新區還將派河口天然濕地違規用作建筑垃圾消納場,占用濕地60萬平方米。二是違規侵占湖面。當地在湖岸違法建設“岸上草原”項目,還以建設防波堤名義圍占湖面,“以保護之名,行開發之實”,約2000畝湖面用作旅游開發。三是入湖污染量大。入湖的十五里河、南淝河和派河水質長期劣Ⅴ類。
安徽省重點流域區域環境問題突出。淮河支流水質長期沒有改善,淮北、淮南、宿州等地均存在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同時,宿州、亳州兩市空氣質量惡化,亳州市今年1至5月PM10濃度同比上升44.2%。
此外,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沒有解決。如全省163個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中,24個未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15個園區管網建設滯后。
在邊督邊改方面,截至6月底,安徽對督察組交辦的3719件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3113家,立案處罰803家;立案偵查52件,拘留63人;約談637人,問責4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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