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質量”再次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質量是制造強國的關鍵內核,更是企業的生命線。質量,也是全國人大代表、亨通集團黨委書記、董事局主席崔根良關注的焦點。今年兩會,他提交的建議之一,就是要加快質量立法研究,從國家層面制定《質量促進法》,為制造強國、質量強國戰略的實施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律保障。
崔根良表示,要把質量發展戰略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從國家層面制定質量促進法,在全社會普及質量法制意識、責任意識和公民義務,共同參與到高質量發展中。
我國現行質量法律體系以《產品質量法》為基礎,針對產品質量立法較多,但對服務類、工程類立法少。只對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質量上的責任義務作了規定,沒有把物流、消費者、社會組織和質量服務機構引入質量治理體系,在質量發展、質量促進方面也處于空白。要以更多的“質量紅利”和“質量溢價”,讓百姓有更多的“質量獲得感”,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崔根良說。
崔根良表示,《質量促進法》應當是一部促進型、合作型的立法,主要內容應當以構建科學有效的促進質量發展的社會共治機制為中心,明確各類主體在促進質量發展方面的基本職責及履行職責的行為模式,同時對質量促進的具體方法進行制度設計。
一方面,要充分發揮質量促進法的指導性作用,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突出經濟激勵、信息工具等先進的管理手段的運用,從促進、激勵的角度提升質量總體水平;另一方面,要充分鞏固質量領域的社會共治體系,將全社會調動起來,促進政府相關部門、企業、消費者、大眾媒體、社會組織等各方力量的通力合作,逐步建立政府統籌、企業主抓、行業自律、社會共治的質量促進新模式。崔根良說。
崔根良建議,《質量促進法》的立法,應包括經濟社會領域中以經營或以公共管理為目的的所有質量,包括產品、工程、服務、人居等,推動經濟社會各領域的高質量發展。
“創新決定了我們能飛多高,而品質決定了我們能走多遠。高質量發展,如同光纖網絡,不僅要速度快,更要品質優。”崔根良表示,中國步入了高質量發展時代,作為亨通來說,更要聚焦自身的高質量發展,要積極推動科技創新更加前沿、更加高端、更具領跑性,一定要進一步把原創性、顛覆性的科技創新做好,讓品質升級永不止步,為實現高質量發展作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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