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保障“一張藍圖干到底” 《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修訂草案)》提請審議
□ 本報記者 王斌
11月21日,在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北京市副市長殷勇就提請會議審議的《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修訂草案)》作出說明。
2017年9月13日,黨中央、國務院批復《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批復集中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視察北京重要講話和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是黨中央、國務院面向未來對首都發展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
新版城市總體規劃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進一步確立“四個中心”的首都城市戰略定位,重申“四個服務”的基本職責,為北京城市發展及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北京市城市規劃條例》(以下簡稱《規劃條例》)作為北京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依照新版城市總體規劃進行修訂是必要的。修訂《規劃條例》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批復精神和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性工作,是城市總體規劃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指導首都發展新實踐的系統性方案,是完善城市合理布局,確保“一張藍圖干到底”的制度性保障。
突出新版總規貫徹實施
據介紹,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城市規劃的貫徹落實工作,將修訂《規劃條例》作為年度審議項目。在《規劃條例》修訂的調研起草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辦、法制辦全程跟進,多次參與專題調研和研究論證。
市規劃國土委形成《規劃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報送市政府審查后,市政府法制辦按照立法工作要求開展了一系列工作。綜合各方面意見,經反復研究、論證,形成了修訂草案。修訂草案已經11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討論原則通過。會后,根據市政府常務會的意見,對修訂草案又作了進一步修改,提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城市建設環境保護辦公室主任郝志蘭在向會議報告條例修訂有關情況時指出,此次條例修訂突出以下三個重點:
突出新版總規的貫徹實施。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批復精神和市委對實施新版總規的要求,本著“四個中心”建設的城市戰略定位,圍繞滿足人民群眾便利性、宜居性、多樣性、公正性、安全性要求,對條例進行了一致性修改,建立起了全域管控、多規合一的規劃機制,調整完善了城市規劃體系,增加了城市設計、常態化的城市體檢評估制度。
突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做到了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并已成為成熟的制度規范,可以上升為地方性法規。
突出“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規范有序推進,特別是在違建治理中能夠有法可依。當前,違法建設治理中執法手段不足、拆違費用過高、違法成本過低等問題比較突出,迫切
完善違法建設查處手段
條例修訂的一個主要內容是“完善違法建設查處手段,提高違法成本”。
修訂草案提出,針對街道和村委會、居委會的不同性質區分不同責任。首先,明確街道、鄉鎮的巡查、制止以及組織查處和具體查處責任。街道辦事處對本轄區內建設情況進行巡查,發現違法建設行為的,應當予以制止,并統籌協調相關執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理;鄉鎮政府對本轄區內建設情況進行巡查,發現違法建設行為的,應當予以制止,并依法予以處理。第二,發揮村委會、居委會的自治作用。村委會、居委會通過村規民約規定轄區內禁止違法建設,對違法建設有權予以制止,并報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第三,細化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民事手段。
同時,探索對違法建設適用公益訴訟。違法建設非法占用土地,破壞生態環境和土地資源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依據民事訴訟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追究損害賠償責任。
修訂草案中提出建立執法聯動機制,形成對違法建設的聯合打擊。規定對違法建設不予辦理相關證照。以違法建設為經營場所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證照。執法部門作出責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拆除決定的,應當通知規劃國土部門暫停辦理不動產登記。
規定對違法建設不得提供市政公用服務。市政公用服務單位辦理水、電、氣、熱、通訊等服務手續時,應查驗規劃許可證件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對無前述合法手續的,不得提供相應服務。違規提供服務的,追究主管人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修訂草案針對有關機構違規查封違建的情況作了相應限制性措施。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處置房屋和土地,不得妨礙對違法建設的查處,在依法處置房屋、土地前應向規劃國土部門了解有關規劃情況,涉及違法建設的,規劃國土部門應當書面告知其違法建設處理后,方可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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