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市場主體優勝劣汰 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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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7月16日,《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對外公布。《方案》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等13部門聯合發布。
《方案》明確了我國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提出了制度建設任務以及相關的權益保障機制和配套政策,旨在促進市場主體優勝劣汰和資源優化配置,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
《方案》對有效破除低效無效市場主體退出難題、推動低效無效市場主體退出作了全面制度性安排,提出進一步完善我國破產制度的具體舉措以及分步推進建立自然人破產制度等重大改革任務,明確了建立全面覆蓋各類市場主體的退出制度體系的目標,提出關于優化退出方式、完善退出程序、提高退出效率的一系列措施,將對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起到積極作用。
《方案》明確了職責分工,并對組織實施提出具體要求。其中,市場監管總局牽頭負責完善注銷登記制度、完善競爭政策、健全社會公示等方面工作,同時按職責分工負責完善市場主體清算機制、健全非營利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等退出機制、規范產業政策、強化企業信息披露義務、建立企業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完善重整企業信用修復機制、完善市場主體退出責任人信用記錄機制以及推動社會監督等方面工作。
□陳 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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