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31日訊 (記者 張海蛟) 近日,南寧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廣西佳園房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西佳園”)開發的觀瀾溪谷項目168號樓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南寧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警告,并罰款1.5萬元。
廣西佳園的上述違法事實,違反了《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和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南寧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處罰依據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規定;處罰決定日期為2019年10月24日。
觀瀾溪谷項目位于南寧市青秀區仙葫大道121號。房天下顯示,該項目占地面積為33.33萬平方米,建筑面積為38萬平方米。
今年6月至8月期間,廣西佳園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法院強制執行。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披露的被執行人信息顯示,案號(2019)桂0103執4677號稱,2019年8月16日,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對廣西佳園立案,該案執行標的為2465650;(2019)桂02執231號稱,2019年6月14日,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西佳園立案,該案執行標的為107629400。
廣西佳園成立于2002年3月28日,為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華融”,股票代碼:2799.HK)旗下子公司。其股東結構如下:華融國際信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100%,認繳出資15000萬元。中國華融持有華融國際信托有限責任公司76.79%的股權。
官網顯示,中國華融成立于1999年11月1日。2012年9月28日,經國務院批準,本公司整體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0月30日,中國華融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
截至2018年末,中國華融總資產達人民幣1.71萬億元;凈資產達1686億元;2018年實現收入總額人民幣1073億元。
目前,中國華融設有31家分公司,服務網絡遍及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旗下擁有華融證券、華融金融租賃、華融湘江銀行、華融信托、華融期貨、華融融德、華融置業、華融國際、華融消費金融等多家營運子公司。中國華融對外提供不良資產經營、資產經營管理、銀行、證券、信托、金融租賃、投資、期貨、消費金融等金融服務。
截至10月30日收盤,中國華融報1.17港元,總市值為457.12億港元。
相關法規: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預售許可制度。商品房預售條件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辦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
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第六款規定如下: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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