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15日訊 證監會日前發布公告,稱上海華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信證券”)違法為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融資、違規開展資產管理業務、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且逾期未改正,嚴重損害客戶合法權益,危及公司穩健運行。
證監會表示,決定于2019年11月15日撤銷華信證券的全部業務許可,并對華信證券進行行政清理和托管。
以下為公告全文:
鑒于上海華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信證券)違法為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融資、違規開展資產管理業務、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且逾期未改正,嚴重損害客戶合法權益,危及公司穩健運行,根據《證券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于2019年11月15日撤銷華信證券的全部業務許可,并對華信證券進行行政清理和托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中國證監會委托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成立行政清理組,對華信證券(含分支機構及子公司)進行行政清理。行政清理期間,行政清理組組長行使華信證券法定代表人職權。行政清理組組長:王旻。
二、行政清理期間,中國證監會委托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托管組,對華信證券的證券經紀等涉及客戶的業務進行托管。托管組組長:王松。
三、行政清理期間,中國證監會派駐風險處置現場工作組,對華信證券、行政清理組及托管組進行監督和指導。行政清理組及托管組應當依法履職,保護客戶和相關方合法權益。現場工作組組長:吳萌。
四、行政清理期限自2019年11月15日起,原則上不超過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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