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3日訊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近日公布的中國人民銀行安慶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宜銀罰字〔2019〕第4號)顯示,安徽宿松民豐村鎮銀行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安慶市中心支行決定對該行處以10萬元罰款,對該行原董事長罰款0.5萬元。
安徽宿松民豐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于2011年11月18日在宿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成立。公司經營范圍包括許可經營項目: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等。江蘇民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51%。
天眼查資料顯示,安徽宿松民豐村鎮銀行原董事長為楊其才。其作為安徽宿松民豐村鎮銀行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時間為2014年3月13日至2019年9月23日。
中國銀監會安慶監管分局 2017年11月20日發布關于楊其才任職資格的批復(宜銀監復〔2017〕70號)稱,核準楊其才安徽宿松民豐村鎮銀行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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