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農業農村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255號》稱,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登記管理辦法》《農藥登記試驗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資料審查、現場檢查和綜合評審,批準北京大農時代農藥技術研究所等6家單位為農藥登記試驗單位,有效期五年。
農藥登記試驗單位及試驗范圍
序號 | 申請單位名稱 | 試驗范圍 |
1 | 北京大農時代農藥技術研究所 | 殘留試驗:加工農產品殘留試驗 |
2 | 北京明農心農產品分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殘留試驗:農作物殘留試驗(室內檢測、田間試驗) |
3 | 合肥高爾生命健康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 | 藥效試驗:農林用農藥試驗(殺菌劑、除草劑) |
4 | 湖南加法檢測有限公司 | 殘留試驗:農作物殘留試驗(室內檢測、田間試驗) |
環境影響試驗:生態毒理試驗(A類)、環境歸趨試驗(A類) | ||
5 | 蘇州華測安評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殘留試驗:農作物殘留試驗(室內檢測、田間試驗) |
6 | 寧波市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 | 殘留試驗:農作物殘留試驗(室內檢測、田間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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