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國資委發文加強央企金融衍生業務管理
中新社北京1月20日電 (記者 周銳)中國國務院國資委20日發布消息稱,該機構已經下發文件,督促中央企業切實加強金融衍生業務管理。
國務院國資委表示,近年來,中國中央企業按照監管要求,審慎開展金融衍生業務,強化業務監督管理,有效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對沖大宗商品價格和利率匯率波動風險,對穩定生產經營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監管中也發現,部分企業存在集團管控不到位、業務審批不嚴格、操作程序不規范、激勵趨向投機以及業務報告不及時、不準確、不全面等問題。
國務院國資委強調,金融衍生業務具有杠桿性、復雜性和風險性。中央企業要切實增強風險意識,強化集團管控,建立健全統一管理體系,嚴格業務審批,落實監管責任。
國務院國資委要求,集團董事會負責核準具體開展金融衍生業務的子企業業務資質,資產負債率高于國資委管控線、連續3年經營虧損且資金緊張的子企業,不得開展金融衍生業務。
國務院國資委要求央企開展金融衍生業務要嚴守套期保值原則,以降低實貨風險敞口為目的,與實貨的品種、規模、方向、期限相匹配,與企業資金實力、交易處理能力相適應,不得開展任何形式的投機交易。
具體來說,商品類衍生業務年度保值規模不超過年度實貨經營規模的90%,其中針對商品貿易開展的金融衍生業務年度保值規模不超過年度實貨經營規模的80%。時點凈持倉規模不得超過對應實貨風險敞口。
國務院國資委要求各中央企業應當定期報告金融衍生業務開展情況,及時報告重大事項,確保報送信息準確、完整。對上報信息嚴重失實、隱瞞資產損失以及不配合監管工作的將嚴肅問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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