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28日訊 銀保監會網站昨日公布的中國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贛銀保監罰決字〔2020〕4號、5號、6號)顯示,江西贛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灣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均存在虛報涉農、小微企業貸款數據的違法違規行為,分別遭中國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罰款30萬元。
贛銀保監罰決字〔2020〕4號顯示,江西贛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虛報涉農、小微企業貸款數據的違法違規行為。陳萍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五條、第八十九條,中國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對江西贛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30萬元;對陳萍給予警告。
贛銀保監罰決字〔2020〕5號顯示,江西新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虛報涉農、小微企業貸款數據的違法違規行為。陶何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五條、第八十九條,中國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對江西新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30萬元;對陶何給予警告。
贛銀保監罰決字〔2020〕6號顯示,江西灣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虛報涉農、小微企業貸款數據的違法違規行為。陳朝萱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五條、第八十九條,中國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對江西灣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30萬元;對陳朝萱給予警告。
中國經濟網查詢天眼查發現,江西灣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東為泰豪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1.17%;第二大股東江西中投電力設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86%;第三大股東江西亨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27%。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拒絕或者阻礙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檢查監督的;
(二)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報表和統計報表的;
(三)未遵守資本充足率、資產流動性比例、同一借款人貸款比例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關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商業銀行違反本法規定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區別不同情形,取消其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禁止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商業銀行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