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編者按:新《證券法》于3月1日實施,據悉,新《證券法》在多個重要方面進行了修訂,其中,最大的亮點為推行注冊制。新《證券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并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
此外,對于市場各界最為關心的提高證券違法違規成本問題,新《證券法》明確最高10倍罰款。此外,單位內幕交易中相關責任人員的罰款從3萬元至30萬元提升為20萬元至200萬元。
分析指出,大幅加大處罰力度是為了對內幕交易違法行為進行更加有力的打擊,力爭遏制內幕交易的高發勢頭。從這幾年證監會查處的案件來看,內幕交易案件數量仍然很大,占總案件數的很大比例。這次把處罰幅度提升到10倍,大大增強了對違法者的震懾力度。
創新證券民事訴訟制度 加強投資者保護
據新華網,新《證券法》專章規定投資者保護制度,作出了許多頗有亮點的安排。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創新證券民事訴訟制度:一是充分發揮投資者保護機構的作用,允許其接受50名以上投資者的委托作為代表人參加訴訟;二是允許投資者保護機構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確認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記訴訟主體;三是建立了“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訴訟機制,為投資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方便的制度安排。
國務院辦公2月29日印發《關于貫徹實施修訂后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依法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要積極配合司法機關,穩妥推進由投資者保護機構代表投資者提起證券民事賠償訴訟的制度,推動完善有關司法解釋。
中國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劉鋒認為,完善的金融市場應該保證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護。一旦受到侵害,投資者可以利用成熟的體制機制維護自身的利益。從這些方面來看,新《證券法》有了顯著的進步,順應了市場呼聲,明確引入中國特色的集體訴訟制度,有望進一步提高對惡性違法行為的綜合處罰力度?!巴晟谱C券民事訴訟制度是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的必要手段?!?/p>
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將著力探索證券期貨糾紛化解機制,并在適當時機選取典型案件啟動代表人訴訟,開創證券維權新模式,切實發揮投資者保護機構的示范引領作用。
此外,通知強調,證監會、司法部等部門要對與《證券法》有關的行政法規進行專項清理,及時提出修改建議。有關部門要對照證券法修訂后的新要求,抓緊組織清理相關規章制度,做好立改廢釋等工作,做好政策銜接。
目前相關工作正在加快推進,監管部門動作頻頻。近日證監會起草了《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落實新證券法關于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向證監會備案的新要求。
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曾表示,證監會將抓緊制定、修改相關配套規章、規范性文件。新證券法落地實施,需要制定或者修改大量的配套規定,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法規體系。這項工作已經開展,要借證券法修訂實施這一契機,對資本市場規章制度進行全面的清理完善。
證券發行注冊制分步實施
據北京商報,新《證券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并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對證券發行程序進行調整,推行注冊制是新《證券法》中最大的亮點。
新《證券法》精簡優化了證券發行條件。具體來看,新《證券法》在第二章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包括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等條件;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新《證券法》將此前的“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改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放寬了財務指標要求。川財證券在研報中指出,新《證券法》規定,要以全面推行注冊制為證券發行的基本定位,不再規定核準制,取消發審委,并對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大幅度簡化。相比于此前,注冊制的全面推行能夠提高資本市場運行效率;并通過加強供給,改善當前資本市場的定價機制,引導市場資金“價值投資”。新《證券法》加快推行注冊制,完善資本市場監管體制,為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注入更多活力。
在新時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看來,取消發審會制度為注冊制推廣到創業板等其他板塊提供了法律基礎。
對于推行注冊制,國務院辦公廳在《通知》中提出,要穩步推進證券公開發行注冊制,分步實施股票公開發行注冊制改革。證監會要會同有關方面,進一步完善科創板相關制度規則,提高注冊審核透明度,優化工作程序。在證券交易所有關板塊和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的股票公開發行實行注冊制前,繼續實行核準制。
2月14日晚間,證監會也曾發文稱,預計創業板尤其是主板(中小板)實施注冊制尚需一定的時間,新《證券法》施行后,這些板塊仍將在一段時間內繼續實施核準制,核準制和注冊制并行與新《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并不矛盾。
加大內幕交易懲處力度 明確最高10倍罰款
據證券日報,新《證券法》在多個重要方面進行了相關修訂,多項重磅內容入法。其中提高證券違法違規成本也是被資本市場多方主體較為關注的重要內容。在加大內幕交易的懲處力度方面,新《證券法》明確最高10倍罰款。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曾鳴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舊版《證券法》規定違法成本過低,罰款比例和金額的上限都明顯偏低,新《證券法》對此有明顯糾正。在內幕交易方面的懲處,首先,就罰款比例而言,新法將罰款比例從違法所得的5倍提升到了10倍;其次,就罰款金額而言,對于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定金額的,罰款下限從3萬元提升至50萬元,罰款的上限從60萬元提升至500萬元;最后,就單位內幕交易中相關責任人員的罰款數額,其亦從3萬元至30萬元提升為20萬元至200萬元。
“也就是說,一件內幕交易行為,即使沒有違法所得,也可以被罰款500萬元?!北本┩Z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這次對內幕交易內容的修改,主要是大幅度提升了處罰幅度和數額。大幅加大處罰力度是為了對內幕交易違法行為進行更加有力的打擊,力爭遏制內幕交易的高發勢頭。內幕交易行為本身具有較強的隱蔽性,不容易被監管部門發現。過去最高處以5倍罰款,有些人抱著僥幸心理知法犯法,鋌而走險。從這幾年證監會查處的案件來看,內幕交易案件數量仍然很大,占總案件數的很大比例。這次把處罰幅度提升到10倍,大大增強了對違法者的震懾力度。
“分析我國上市公司內幕交易相關案例就會發現,上市公司確實存在并購重組過程中信息提前泄露與內幕交易等問題,同時這些上市公司的股票價格和交易量均在并購重組公告前后發生明顯的異常波動?!毙聲r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潘向東表示,通過進一步分析就會發現內幕信息知情人成為認定內幕交易的關鍵,新《證券法》結合之前司法實踐,在修改過程中,通過加強內幕信息知情人的監管,有效地化解了上述難題。對此,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做好重大信息保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及時性和有效性,通過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有助于抑制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內幕交易。另一方面有助于加強監管部門對內幕交易行為稽查執法力度,增加內幕信息知情人違法成本, 從而對內幕交易行為起到顯著的威懾作用,降低因為內幕交易導致的股價波動和尋租行為。
“從過去我們律師事務所經手處理的內幕交易案件來看,內幕交易涉及的主體非常廣泛?!睏钫兹珜Α蹲C券日報》記者表示,企業老板、政府官員、證券公司、投資公司、機構從業人員和普通投資者,都有從事內幕交易的案例。過去《證券法》規定的最高5倍的罰款,已經算是不低了,一些公司在財務上受到了沉重打擊。這次進一步提高到了10倍罰款,沒有違法所得也可能處以最高500萬元的罰款。如此嚴峻的處罰力度,足以讓一些違法違規的個人和公司走向破產甚至倒閉。
曾鳴表示,本次修改除了加大處罰力度之外還擴大了對內幕交易信息“知情人”的認定,細化了對內幕交易信息的認定標準,這將有力打擊內幕交易行為,極大增加了內幕交易的違法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會有效遏制內幕交易,增強投資人信心。
“新《證券法》此次對內幕交易方面的懲處,重點針對知情人的相關防控,一是重點提高內幕知情人的違法成本,有效降低我國內幕交易的案件數量,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加大中介機構更好督導上市公司的責任;二是降低因內幕交易導致的上市公司股價異常波動,有助于實現內幕交易監管工作與國際接軌,對資本市場內幕交易監管具有指導意義,對市場釋放了積極信號,有助于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恢復市場正常投融資功能,增強資本市場信心,為市場長期健康發展提供動力;三是也有助于投資者將更多重心放在研究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上,助推市場回歸價值投資,提高市場效率,降低市場的非理性波動?!迸讼驏|表示。
上交所五方面嚴格執行 深交所六大維度完善制度供給
3月1日,上交所網站發布公告,上交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在深入學習基礎上,按照“夯實基礎、突出重點”的原則,抓緊做好各項貫徹落實工作。
在夯實基礎方面,著重抓好與新《證券法》貫徹落實相關的配套保障,主要包括三項:一是完成對現行業務規則體系的系統性清理,集中廢止30余件具體業務規則,其中包含與新《證券法》不相適應的相關規定。二是根據新《證券法》確立的市場化原則,精簡優化交易所業務辦理程序和要求,取消股票、期權等產品業務辦理證明材料11項。三是落實新《證券法》強化信息披露的要求,完成大額持股信息披露和報送技術改造,同時明確內幕信息知情人報送要求。
在突出重點方面,上交所圍繞《證券法》主要修改內容,根據中國證監會確立的資本市場改革發展重點任務,立足交易所職責定位,著重就嚴格執行新《證券法》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認真落實證券發行注冊制改革部署。新《證券法》按照全面推行注冊制的基本定位,充分吸收了科創板試點注冊制的主要制度實踐,對證券發行制度做了系統的修改完善;二是強化信息披露一線監管力度。新《證券法》進一步強化了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信息披露責任,交易所對證券信息披露義務人的信息披露行為監督職責同步強化;三是完善上市公司退市配套制度。新《證券法》不再規定證券退市的具體情形及暫停上市等實施程序,明確由證券交易所進行規定,為完善退市制度留下了充足的法律空間;四是細化完善證券交易制度。新《證券法》著力完善了證券交易制度,充實了禁止的交易行為,增加股份減持、程序化交易監管制度,完善證券交易所防控市場風險、維護交易秩序的手段措施;五是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新《證券法》大幅提高了證券違法行為處罰力度,著力夯實了投資者保護的具體措施和機制,同時要求證券交易所遵守社會公共利益優先原則,維護市場的公平、有序、透明。
深交所網站3月1日也發布公告,新《證券法》在全面推行、分步實施證券發行注冊制,進一步強化信息披露要求,強化投資者保護,完善證券交易制度,顯著提高違法違規成本,落實“放管服”要求以及壓實“看門人”職責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制度改革和完善,深交所結合自身職能定位和工作實際,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導向,著力從六個方面重點完善自律規則體系。
一是推動注冊制改革落地。適應市場改革發展需要,推進證券公開發行審核相關配套規則起草修訂;二是強化信息披露要求。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構建以《股票上市規則》《規范運作指引》為主體,以行業和業務信息披露指引為兩翼,以辦理指南等為支撐的上市公司信披規則體系;三是提升一線監管效能。嚴格執行新《證券法》規定,夯實自律監管基礎,切實履行法律賦予的監管職能;四是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緊扣投資者保護要求,加強投保實踐研究,做好配套制度起草修訂;五是優化交易基礎制度。優化交易監管,做好制度適應,防控重大市場風險;六是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加大中介機構監管力度,強化上市公司選聘中介機構的信息披露要求。
機構:夯實資本市場長期發展根基
國信證券認為,作為中國資本市場根本性的法案,證券法的修訂關系到資本市場的生態環境,決定著資本市場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的制度框架與發展方向。此次修訂從證券發行制度、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提高違法成本、強化投資者保護、強化信息披露、健全多層次資產體系等多方面進行了修改與完善,有望充分協調好政府、市場、企業和投資者之間的關系。新修訂《證券法》夯實資本市場長期發展根基。
平安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張明表示,新《證券法》進一步完善了證券市場基礎制度,體現了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方向,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功能發揮,打造一個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具有非常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中信建投證券指出,新《證券法》的出臺,標志著中國資本市場在市場化、法治化道路上又邁出堅實一步,預計注冊制的全面推廣將進一步激發資本市場活力,投資者保護措施的落地將進一步凈化資本市場生態。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在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表示,新《證券法》是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維護資本市場環境,增加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的信心。新《證券法》提高了發行人和上市公司的違法違規成本,通過嚴格的信息披露和退市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新《證券法》加快推行注冊制,完善資本市場監管體制,將為中國資本市場帶來巨大發展機遇。但由于《證券法》是資本市場的根本大法,事關重大、牽動全局,接下來需要各有關部門對照《證券法》修訂后的新要求,抓緊組織清理相關規章制度,做好政策銜接,確保新法以及注冊制的順利落地。
川財證券研究所所長陳靂表示,證券法關系到中國資本市場的根本法治環境,新《證券法》明確推行注冊制,將為中國資本市場發展注入更多活力。新《證券法》按照全面推行注冊制的基本定位來規定證券發行制度,不再采用核準制,同時大幅度簡化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相較之前,注冊制的全面推行能夠提高資本市場運行效率,緩解此前IPO(首次公開發行)“堰塞湖”現象,此外還可通過加強供給,改善當前資本市場的定價機制,引導市場資金“價值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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