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9月23日,有網友在市場監管總局網站“公眾留言”版塊詢問“過期失效的認證是否能貼在產品上銷售”。對此,市場監管總局認證監督管理司進行了回復。

問:
總局領導:產品標注的中國環保標識認證,ISO9001認證,ISO1400認證信息都過期失效了,但貼有這些信息的產品仍在銷售,且商品有強制性國標要求的沒有注明強制性國標的執行編號,是否合理合法,如買到這種商品消費者可否向主管部門申請對商家行政處罰和申請讓主管部門責令退貨及賠償?
答:
《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63號,根據質檢總局令第162號修訂)規定了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和使用要求,如您發現有違反該規章規定的行為,可撥打當地12315或登錄全國12315互聯網平臺舉報認證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根據您反映的具體證據或線索調查處理。http://www.cnca.gov.cn/zw/bmgz/202006/t20200618_586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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