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深市監龍處罰〔2022〕平湖42號)。深圳市瑞吉達科技有限公司因銷售抽檢不合格產品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處罰信息顯示,該公司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罰款189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處罰事由為:產品(商品)質量違法行為。處罰依據為:深圳經濟特區產品質量管理條例/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由主管部門責令生產者、銷售者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三倍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截圖來源: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中國質量新聞網查詢發現,上述處罰是該公司近一年來第三次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2021年9月,深圳市瑞吉達科技有限公司因產品(商品)質量違法行為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594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據了解,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接到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來函(滬浦市監管質抽函字〔2021〕21號),函稱旅行充電器(型號RLC-511100-240V50/60Hz0.5A)經檢驗為不合格產品,報告顯示該產品的標記和說明項目,不符合GB4943.1-2011的要求(說明書無適用海拔、氣候條件的警告語句),而產品標稱廠家為當事人深圳市瑞吉達科技有限公司。當事人涉嫌違反了《深圳經濟特區產品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
2021年3月,該公司同樣因產品(商品)質量違法行為被罰款219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市瑞吉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冊資本2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蘇蕾蕾。經營范圍包括手機配件、塑膠、五金、電子、皮套的技術開發與購銷;電源適配器的銷售等。該公司官網介紹,該公司開發生產PD快充及各類AC/DC電源產品,員工200多人。主要研發方向為20w、33w、45w、65w、100w及以上電源新產品,堅持產品認證安全標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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