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中煤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被中國銀保監會山西監管局處罰,原因涉及編制虛假財務資料。
中國銀保監會山西監管局公布的處罰信息(晉銀保監罰決字〔2022〕33號)顯示,2019年8月至12月,中煤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煤財產保險山西分公司”)通過虛列“業務及管理費—宣傳活動費”“業務及管理費—其他印刷費”套取兩筆費用,涉及金額138667元。上述費用未實際用于宣傳活動及支付印刷費用,而是用于相關保險項目的推動、承保理賠及查勘定損。
《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報告、財務會計報告、精算報告、合規報告及其他有關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必須如實記錄保險業務事項,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一)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二)拒絕或者妨礙依法監督檢查的;(三)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據此,中國銀保監會山西監管局對中煤財產保險山西分公司罰款11萬元。
據悉,中煤財產保險是山西省首家也是唯一一家總部設在太原的全國性財產保險法人機構,成立于2008 年,注冊資本12.2億元,經營范圍涵蓋財產損失險、責任險、農業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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