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網友提出的“產品包裝上印制的執行標準已廢止,消費者能否提出賠償”,市場監管總局近日作出回復。

問:
產品包裝上印制的執行標準已廢止,消費者能否提出賠償,依據的法律法條是哪項?
情況描述:在售的羽毛球拍印制的執行標準是QB-T2770-2006,投訴者認為該標準已廢止,要求賠償。
總局回復:
您好!企業產品執行行業標準已廢止的,根據《標準化法》相關規定,企業可以根據需要執行制定企業標準,國家實行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企業應公開執行標準的編號、名稱和相關指標。企業產品執行廢止標準的,尚未有法律法規支持消費者提出賠償。
回復部門:標準創新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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