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農業農村部網站4月24日消息,為貫徹落實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規定,推進水域生態文明建設,強化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規范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活動,嚴懲破壞水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按照《“中國漁政亮劍2023”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部署安排,農業農村部決定自2023年5月1日至10月31日開展嚴厲打擊破壞水生野生動物資源行為專項執法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
本次專項行動任務如下:
(一)強化棲息地監管。依法落實對轄區內水生野生動物棲息地的監督管理職責,重點查處非法獵捕、擅自引入外來物種等破壞水生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行為。加強源頭管理,強化自然保護地、水生野生動物遷徙洄游通道等重點區域和繁殖期、越冬期等關鍵時期的巡查巡護,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增加巡查執法頻率,必要時開展蹲點駐守。清查自然保護地內各類繁育利用水生野生動物活動,對未依法取得相關許可進行科學研究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擅自開展經營性活動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二)嚴打非法經營利用行為。會同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強化對海鮮干貨市場、餐飲場所、寵物市場等重點區域的整治,以加利福尼亞灣石首魚、中國鱟、海馬、鱷魚、鱘魚、淡水龜鱉等物種作為執法重點,依法嚴厲查處未經批準或超期限、超范圍經營利用,未按規定使用水生野生動物專用標識,以及偽造、變造、買賣、轉讓、租借水生野生動物相關許可證件、專用標識等非法行為。加強與網信、交通運輸、鐵路、民航、郵政等部門的協作配合,依職責分工共同打擊網絡非法交易和非法運輸、寄遞等行為,強化多環節、全鏈條、無死角監管。
(三)規范繁育展演活動。對轄區內水族館、海洋館等水生野生動物繁育展演場所進行全面清查,重點核查鯨豚、鯨鯊、海龜、斑海豹等重點物種在養情況。對在養動物種類、數量與特許證件記錄無法對應的,要求其說明原因。原因合理且可查證的,責令依法辦理特許證件變更;種類、數量超過許可證記錄又無法說明合法來源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專項行動期間開展“水野執法記者行”活動,農業農村部將邀請有關新聞媒體記者,通過實地調研、隨行執法、明查暗訪、暗查暗訪等方式,赴重點地區深挖涉及水生野生動物違法違規線索,組織集中宣傳報道,加大問題曝光力度,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警示教育作用。各地在開展相關專項行動時要邀請地方新聞媒體記者參加,加強對執法全過程的監督和宣傳。
本次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如下:
(一)加強組織實施。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漁政執法機構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堅持重點打擊與綜合整治相結合,協同打擊線上線下非法活動,并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職責任務和轄區工作實際,聯合相關部門細化本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部署做好各項專項行動工作。
(二)深化協作配合。要加強與網信、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鐵路、民航、郵政等部門的工作協同,推動建立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漁業漁政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協作配合的水生野生動物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共同打擊、防范破壞水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進一步暢通行刑銜接渠道,及時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刑案件,高壓震懾違法犯罪活動。
(三)發揮信息化監管作用。要按規定應用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信息管理系統核發相關許可證件和專用標識,確保海洋館、水族館等繁育展演場所在養動物情況和系統信息數據相一致,實現市場流通環節動態管理。各地要加快相關許可、收容救護、罰沒等管理信息錄入,為專項行動順利開展奠定基礎。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分會要全力配合各地扎實做好信息數據錄入工作。
(四)廣泛宣傳引導。要加強對新野生動物保護法、生態保護知識及專項行動的宣傳,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新媒體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教育、強化業務培訓,努力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配合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的良好氛圍。強化以案釋法、以案說法、以案普法,及時曝光查辦的重特大案件和典型案例,展示執法辦案成效,發揮警示、震懾、教育作用。發揮漁政執法舉報受理平臺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力量進行監督,及時受理核查群眾舉報。
(五)強化信息報送。要按照《“中國漁政亮劍2023”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要求,及時上報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和典型案件辦理情況,隨報重特大案件或緊急突發情況。專項行動總結請于2023年11月10日前,報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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