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京金罰決字〔2023〕7號)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北京中關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金罰決字〔2023〕7號 | ||
被處罰當事人 | 個人姓名 | —— | |
單位 | 名稱 | 北京中關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要負責人 | 郭洪 |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 1. 合作業務管控不到位 2. 互聯網貸款業務經營區域不符合監管規定 3. 互聯網貸款業務授信額度及期限不符合監管規定 4. 互聯網貸款貸后管控缺失 | ||
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 ||
行政處罰決定 | 責令北京中關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給予合計13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3年9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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