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其官網發布2015年第10期食藥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結果情況,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了糧食及糧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飲料、乳制品等共254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14批次。
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單位、食品和不合格指標為:標稱貴州李興發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李酒師酒 53%vol、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華泰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御龍臺酒(醬香型白酒) 53%voL檢出酒精度超標;貴州胖四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粽粑(真空裝、熟制)檢出商業無菌;貴陽金陽永健腌臘制品廠生產的香腸檢出山梨酸;鎮寧自治縣田關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香腸酸價檢出超標;貴陽世芬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鄉韻臘肉檢出酸價超標;貴州省仁懷市青龍山泉有限公司生產的青龍山泉天然飲用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鳳岡縣黔龍山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黔龍山飲用天然泉水檢出亞硝酸鹽超標和銅綠假單胞菌;貴州黔福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黔福香屯鄉麻辣香腸檢出酸價超標和山梨酸;貴州黔福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黔福香屯鄉臘肉檢出山梨酸;貴州皇嘉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玫瑰糖檢出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超標;貴州省金沙縣婁山源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婁山神泉飲用天然泉水檢出銅綠假單胞菌;余慶縣九瀧山水廠生產的九瀧山飲用天然泉水檢出耗氧量超標;貴州省大鳳生態農業糧油貿易有限公司(原鳳岡縣食物油脂廠)生產的鳳枝冠菜籽油檢出苯并(a)芘超標;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生產單位所在地貴陽市、遵義市、安順市、畢節市、黔西南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仁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責令生產單位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上述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生產不合格食品的單位立案調查,查明生產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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