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其官網發布通告稱,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抽檢糧食及糧食制品、肉及肉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調味品、飲料、乳制品等6類食品620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617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
其中,肉及肉制品5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占1.9%;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62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占3.2%;糧食及糧食制品102批次,調味品104批次,飲料150批次,乳制品151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不合格樣品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日照維爾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火腿王檢出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菌落總數超標;蕪湖兄弟實業有限責任公司(蕪湖市傻子瓜子有限總公司監制)生產的西瓜籽過氧化值超標;上海佳時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凱利糧油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多味花生(烤肉味)酸價超標。
通告中指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內蒙古、安徽、山東省(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者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上述3省(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調查整改情況需于2016年3月31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并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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