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藥廣公[2016]第03號
內蒙古庫倫蒙藥有限公司(原內蒙古庫倫蒙藥廠)生產的扎沖十三味丸因違法廣告,于2011年7月25日被我局實施暫停銷售措施,停止該藥品在江蘇境內的銷售和違法廣告的發布。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局令第27號)等有關規定,內蒙古庫倫蒙藥有限公司(原內蒙古庫倫蒙藥廠)對本企業違法發布扎沖十三味丸藥品廣告等問題,于2016年9月2日分別在《新華日報》、《江南晚報》上發布了更正啟事。我局擬解除扎沖十三味丸的暫停銷售,現予以公示,請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如發現該企業在2011年7月25日之后,仍在繼續銷售該藥品或發布違法廣告的,請于2016年10月11日前向省局稽查局進行舉報。
監督電話:025-83273665、83273680.
通訊地址:南京市鼓樓街5號 郵編:210008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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