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典型違法廣告公告
成工商廣字〔2016〕3號
作者:張軍
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醫藥、食品、保健食品、房地產等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類別廣告為重點,對全市市級、區(市)縣廣播、電視、報紙和屬地各類網站以及其他廣告載體發布的商業廣告加大監測、監管力度,依法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廣告,現對其中典型違法廣告予以曝光:
1.“喜來健溫熱理療床”醫療器械廣告
發布媒介:新津縣喜來健醫療器械經營部廣告宣傳單
該廣告宣傳喜來健溫熱理療床“具有脊柱矯正、熱炙、推拿、指壓、溫熱清理氣血中的沉淀物,提高血溶解氧的能力,改善血液循環,促進新陳代謝中,加速吸收,舒緩肌肉緊張,逐漸消除疼痛,平衡陰陽,調理肌理,增強人體自愈能力”等超過醫療器械注冊證核定的適用范圍,夸大其銷售產品的性能和用途,屬于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廣告不得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
2.“新津恒生醫院”互聯網廣告
發布媒介:雙流縣達誠電腦經營部制作的網絡廣告
網址www.xjhsyy.com首頁內顯示為“新津恒生醫院”,其頁面有“格蕾絲無痛保宮人流無痛人流術680元(每天僅限15人)多種選擇 多種關愛,為您打造最佳人流方案”、術前嚴檢一欄顯示“只做符合病情的術前檢查:專家會根據患者疾病癥狀為其量身定制檢查項目,絕不會進行多余的檢查,精打細算,也為患者節省來之不易的每一分錢。所有檢測皆采用國際先進高新技術設備,精準率高達99%,絕對不需要進行重復的檢測”等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廣告不得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
3.“拙牌味純茶”保健食品廣告
發布媒介:廣告宣傳單
都江堰市江中按摩店在其“拙牌味純茶”保健食品宣傳單廣告中含有“《本草綱目》唯一遺漏的奇世珍寶,民間中藥—顯齒蛇葡萄,感受民間中醫藥的神奇功效,3天睡眠質量提高,5天清除各種炎癥,15天病情明顯改善”等,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八條“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的內容”的規定。
4.“上善熙”房地產廣告
發布媒介:戶外廣告
四川億興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在其開發的“上善熙”樓盤圍墻墻面廣告中含有“超強吸金 穩收益 10個都江堰人1個在買”,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六條“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和第二十八條“廣告不得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
5.“九街項目”房地產廣告
發布媒介:印刷品、戶外、網站
成都永信泰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在“九街項目”售房現場展示架、道旗、工地圍墻、對外宣傳畫冊有“9街旺鋪 8%年收益 有產權的穩健理財”“9街 年收益8% 10年統一經營”“年收益可達8%,有產權的穩健理財 9街金鋪前5年平均年化收益6% 后5年平均年化收益為8%”的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六條“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和第二十八條“廣告不得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
6. 成都九州星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房地產廣告
發布媒介:戶外
成都九州星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售樓部以及公司外的宣傳畫和廣告牌有“星光天地、開啟全城財富高收益,0風險新時代,10年包租、10年回購、年收益8%”等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六條“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的規定。
7.“華川銀地國際建材城”房地產廣告
發布媒介:印刷品
四川省華川銀地投資有限公司在DM宣傳單中使用“市場發展、華川銀地國際建材城是西南最大、最頂級的建材商貿中心”、“0風險投資年10%回報”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上一秒買鋪、下一秒收租…百萬人流、財富共贏”等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第二十六條“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和第二十八條“廣告不得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
8.“廣福冒菜”食品廣告
發布媒介:互聯網
成都廣福記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其網站上宣傳《廣福記冒菜起源故事》的文章內容為“明朝末年,山河破碎,天災頻頻,天下未亂蜀先亂,公元1645年……席間,在座將軍無不被這奇香的冒菜所吸引。問其名曰,竟無一人知曉。同治皇帝感嘆道‘張賊作亂,皆因朝廷腐敗,民心向背所致,得民心者得天下爾’遂御筆親書‘廣積民心,福澤天下’吩咐左右將這道冒菜取名為‘廣福記’以謹示后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一條第二款“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的規定所指的廣告引證內容不真實的行為。
9.“國藥延壽方”藥品廣告
發布媒體:成都人民廣播電臺FM105.6頻率
該廣告含有“……有效率100%,吸收速度比西醫快,藥到病除,當天見效,只吃一天相當于原來吃藥28天,科學認證,權威審批,安全比吃大米還健康……真正的療效快,真正的藥效提高,發酵中藥比傳統中藥藥效提高4到28倍;真正的無副作用,發酵后的中藥充分分解毒性,讓你的藥越吃越少,病越來越好,70歲不生病,90歲不顯老,無病一身輕……”等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六條“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的內容”的規定。
10.“原花青素清基膠囊”保健食品廣告
發布媒體:成都人民廣播電臺FM99.8頻率
該廣告含有“患者打電話說,他老公常年勞累,體質弱,經常生病,腎有問題,她腎也有問題,吃了清基膠囊就有好轉……”等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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