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馬洪濤 張帥 記者顧艷偉)在一家五星級酒店,客人入住后第二天發現浴缸破損,酒店以其“有嚴格管理程序確保客房交付客人前浴缸完好”為由,要求客人承擔賠償責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工商部門介入后,引用“旁證”證明酒店所謂的“嚴格程序”徒有虛名,最終幫消費者免除了賠償責任。
日前,上海游客王女士夫婦帶著孩子到桂林市旅游,臨行前預訂了桂林一家五星級酒店,到達酒店后已是晚上22時,疲憊的王女士夫婦,辦理完入住手續進入房間,只是簡單洗漱后就上床休息。次日上午,王女士發現衛生間浴缸缸壁有條長約15厘米、寬約5厘米的不規則破損,王女士隨即將該情況告知酒店管理人員。
酒店工作人員現場查看后說,該酒店作為五星級酒店,有一套非常嚴格的企業管理制度,在顧客入住前,每個房間要經過“四個嚴格程序”審查,確保房間設施沒有任何問題后,才會安排客人入住,因此該浴缸出現破損,只能是顧客導致的,顧客要承擔賠償責任。王女士對酒店的說法無法接受,并明確表示,入住當天晚上并未使用浴缸,該浴缸損壞與其無關,雙方僵持不下,王女士撥打了桂林市工商局12315電話投訴。
桂林市工商局旅游分局接到12315中心的指令后,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調解。在聽取了糾紛雙方的介紹后,工商調解人員仔細查看了浴缸的破損情況,發現浴缸缸壁破損處存在新舊不同的裂痕,可以推斷,該浴缸在王女士入住前就存在局部開裂的可能。另外,調解人員在現場調查中注意到,該客房的壁紙以及煙灰缸也存在破損的舊痕,但是,調解人員通過查閱該酒店此前的查房記錄,卻沒有發現有該房間壁紙、煙灰缸以及浴缸破損的記錄。
在隨后的調解中,工商人員指出,雖然該酒店號稱有著嚴格的管理程序,但從實際調查情況看,其所謂的程序是否嚴格落實令人懷疑,以所謂管理程序為由讓顧客承擔賠償責任于法無據,反而證明了酒店在管理方面存在問題。因此,工商部門不能支持酒店要求。
經過調解,酒店最終接受了工商部門的意見,自行處理破損的浴缸,王女士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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