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2017年7月12日消息,據監測,標示為同藥集團大同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脾腎兩助丸”、陜西中醫學院制藥廠生產的“益氣聰明丸”、青海柴達木高科技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十五味龍膽花丸”、云南天佑熊業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熊膽粉”、東阿阿膠阿華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藥業分公司生產的“關節止痛膏”等5種藥品;標示為山東煜和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醫療器械“遠紅外磁療貼”;標示為濟南漢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產的“永和堂牌銀杏滴丸”、咸陽皇家醫療保健品廠生產的“善邦暢維康牌善邦暢維康膠囊”、東營諾康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樂健陽光牌輔酶Q10軟膠囊”等3種保健食品,在其廣告宣傳中,存在不科學的功效斷言和保證等違法違規行為。
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稽查局《關于對嚴重違法廣告依法查處的通知》(食藥監稽字〔2017〕61號)要求,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暫停上述產品在遼寧省行政區域內的銷售。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