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2月11日,吉林省食藥監局官網發布信息稱,為警示消費者,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該局現對2017年吉林省級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及產品合格信息(第28期)進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肉制品、酒類、蛋制品3類食品167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3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肉制品8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酒類153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蛋制品6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東豐縣德客隆超市銷售的標稱佳木斯市哈爾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塔瓦斯哈爾濱風味紅腸,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9000CFU/g、14000CFU/g、210000CFU/g、42000CFU/g、20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二)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春暉副食商店銷售的標稱長春市達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鹵蛋,商業無菌檢出值為非商業無菌,標準規定為應符合商業無菌要求。檢驗機構為黑龍江譜尼測試科技有限公司。
(三)柳河縣柳河鎮佳客隆倉儲超市銷售的標稱通化天池葡萄酒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野山晚收山葡萄酒,酒精度檢出值為9.26%vol,標準規定為11±1%vol。檢驗機構為柳河質檢所。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告知生產企業所在地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長春、梅河口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長春、遼源、通化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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