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通知,對吉林龍鑫藥業有限公司違法廣告產品采取暫停銷售措施。
通知稱,據監測,在《遼寧老年報》發布的、標示為吉林龍鑫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縮泉丸”藥品廣告,存在不科學的功效斷言和保證等違法違規行為。
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稽查局《關于對嚴重違法廣告依法查處的通知》(食藥監稽字〔2017〕38號)要求,依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暫停上述產品在遼寧省行政區域內的銷售。
通知中提出,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立即停止銷售上述產品。暫停銷售措施落實情況請于2018年3月1日前報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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