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局令第27號)等有關規定,對在重慶媒體發布虛假違法廣告情節嚴重的“熊膽酒”藥品(藥品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0026435),暫停其在全市范圍內銷售。瑞麗彩云南集團藥業有限公司對違法發布“熊膽酒”藥品廣告的問題,于2018年4月17日至19日在《重慶晚報》、2018年7月3日至5日在《重慶晨報》發布了更正啟事,并停止了該藥品在重慶市范圍內的銷售和違法廣告的發布。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對嚴重違法廣告涉及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暫停銷售措施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稽〔2013〕45號),我局擬解除“熊膽酒”在重慶市范圍內的暫停銷售,現予以公示,請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如發現該企業在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8月1日,仍在重慶繼續銷售該藥品或發布該藥品違法廣告的行為,請于2018年8月1日前向我局進行舉報。
監督電話:023-60353834
傳真:023-60353835
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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