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廣西來賓市興賓區工商質監局接到消費者韋女士投訴,稱其在某農貿市場的某某水果店購買了6件蘋果,回來后發現裝蘋果的牛皮紙箱周邊及底部夾層有水泥狀物,拿一個空箱秤竟有6.2斤,而正常的紙箱一般只有2.2斤重,按6件蘋果每斤4.3元算,共計993元,僅紙箱的重量就有24斤,占了103.2元。因此投訴到工商質監部門,要求商家退回紙箱部分的錢。
興賓區工商質監局執法人員到某農貿市場進行調查,該市場多家水果批發戶均稱該市場的蘋果、雪梨大多從南寧海某批發市場進貨,而這些貨是北方客商從山東或陜西用大卡車運輸過來的,運輸過來時都已是如此包裝。一方面紙箱夾層充水泥,增強其承重力、擠壓力,以便更好的保護長途運輸的水果,然而另一方面因水果是連著箱子一起稱重批發的,紙箱的重量也被進貨的批發戶們所吐槽。但北方客商答復,因為紙箱包裝的緣故,他們已在每斤的價格上給予優惠。
而韋女士購買蘋果的某某水果店稱,該批水果是從南寧海某批發市場進貨的,外包裝標識上也沒有標清毛重和凈重,但在韋女士購買該6箱蘋果的時候已經當面告訴韋女士每個箱子重量起碼4、5斤,按照每斤4.3元的價格銷售給韋女士。執法人員對該水果店未使用規范外包裝的行為進行了警告,同時經執法人員的調解,韋女士知悉調查情況后和商家達成了諒解。
為減少該類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來賓市興賓區工商質監局提醒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規定明碼標價,對于未規范標準的包裝,經營者有義務向消費者解釋清楚相關情況,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及公平交易權。同時也應該逐步規范標準,標示出凈重毛重,讓消費者放心消費明白消費。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在購買此類生鮮蔬果時,要注意外包裝標識,對于交易方式、商品重量、價格等情況不明的商品可以拒絕購買,購買商品時要及時與商家索要購買憑證。如遇到消費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及時向12315消費者熱線進行投訴 ,或直接向經營者所在地工商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李將、韓曉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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