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局10月8日發布"2018年9月份全省消費投訴舉報數據分析暨消費提示",該消息稱,2018年9月份,山西省各級12315機構共受理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8144件,同比增加6.81%,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92.64萬元。
一、概況
2018年9月份,山西省各級12315機構共受理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8144件,同比增加6.81%。其中,咨詢3707件,同比減少20.69%,占受理總量的45.52%;投訴3816件,同比增加45.65%,占受理總量的46.86%;舉報621件,同比增加87.61%,占受理總量的7.63%。投訴案件中,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92.64萬元,爭議金額577.54萬元。詳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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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8144件,同比增加6.81%。其中,咨詢3707件,同比減少20.69%,占受理總量的45.52%;投訴3816件,同比增加45.65%,占受理總量的46.86%;舉報621件,同比增加87.61%,占受理總量的7.63%。投訴案件中,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92.64萬元,爭議金額577.54萬元。
二、投訴情況分析
2018年9月份,山西省各級12315機構共受理投訴3816件,其中商品類投訴1865件,同比增加40.23%,占投訴總量的48.87%;服務類投訴1951件,同比增加51.24%,占投訴總量的51.13%。
(一)商品類投訴
2018年9月份,山西省1865件商品類投訴中,熱點排名前三依次為交通工具類、家居用品類、服裝鞋帽類。詳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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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務類投訴
2018年9月份,山西省各級12315機構共受理1951件服務類投訴,數量排名前三的依次為銷售服務類、交通運輸服務類、餐飲和住宿服務類。

三、舉報情況分析
2018年9月份,山西省各級12315機構共受理舉報621件,主要違法行為集中在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無照經營行為和廣告違法行為,分別為207件、95件和72件。

四、消費提示
買“二手房”謹防中介圈套
近年來,“二手房”市場生意火爆。一些不法中介機構便設置圈套,坑害消費者,消費者對此的投訴也明顯增多。“二手房”中介機構設置的圈套主要有以下幾個類型。
圈套一:中介商不讓購房者與房主見面賺取差價
按照有關規定,中介機構在經營活動中只能收取服務費,不能從事經銷活動賺取差價。但有的中介商在擔當中介過程中編造房主出差、沒時間等謊言,不讓買賣雙方見面,待買賣雙方事后碰巧見面時,才發現中介商從中賺取數千元甚至數萬元的差價。
圈套二:中介商有意隱瞞房屋質量問題
中介商不讓購房者到欲購房屋內觀察,有意隱瞞房屋質量問題。購置商品要按質論價,這是最基本的道理,可有的中介商在擔當中介過程中,借口房主不讓看、房主不在、質量絕對有保證等種種理由,不讓購房者到實地觀察。待辦理交接手續時,才發現房屋的質量有明顯問題。
圈套三:中介商不向購房者如實介紹房屋地段規劃情況
中介商不向購房者如實介紹出售房屋所處地段的規劃情況。有消費者反映,他們的原有住房因要拆遷,所以急于購置 " 二手房 ",當到中介機構辦妥購置手續后,才發現所購 " 二手房 " 也面臨拆遷。如要反悔,又需付違約金。
圈套四:中介商不如實介紹商品房面積
中介商沒有如實介紹商品房面積的含義。目前表示商品房建筑面積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帶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另一種是不帶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而在中介過程中,中介商只籠統介紹建筑面積,消費者誤認為不帶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實際上是帶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事后因此發生糾紛。
圈套五:玩弄文字游戲 簽訂不公平合同
中介商在擔當中介過程中,對自身有利的條款寫得比較明確,對自身不利的條款寫得比較含糊,而購房者因缺乏經驗和文化程度低等原因輕易簽約,一旦發生糾紛,購房者有苦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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