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18年11月14日,青島市工商局官網發布《關于2018年9月份媒體廣告抽查監測情況的通報》。通報稱,2018年9月份,青島市工商局對青島市電視、廣播、平面及互聯網媒體廣告發布情況進行了抽查監測。
一、 抽查監測總體情況
9月份,青島市工商局共監測全市43家媒體,重點監測分析醫療服務、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美容服務、普通食品、普通商品、醫療器械、投資、房地產等十大類廣告(以下簡稱“十大類廣告”)。其中,市級媒體29家,區(市)級媒體14家;平面媒體10家,電視頻道18個,廣播頻率10個,網站5家。
9月份共監測上述媒體各類廣告34440條次,其中涉嫌違法廣告28條、122條次,條數違法率、條次違法率分別為1.14%、0.35%。
二、抽查監測情況分析
9月份,共監測29家市級媒體發布廣告33590條次;抽查區(市)級電視、廣播媒體9月15日發布廣告850條次。
從廣告違法率看,9月仍是普通商品、醫療服務、醫療器械、普通食品等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商品和服務廣告發布量較大。以上商品和服務的涉嫌違法廣告分別占本月全部媒體涉嫌違法廣告發布總量的31%、29%、18%、13%。
主要違法表現如下:
(一)普通商品、普通食品廣告:違反《廣告法》規定,廣告中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
(二)醫療服務廣告:違反《廣告法》和《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規定,廣告表現形式含有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的情形;未標明廣告批準文號等。
三、典型違法廣告案例
青島晚報9月23日5版發布“糖尿病足專門鞋具”普通商品類廣告,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以外的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四、前期工作辦理情況及相關要求
1. 青島經濟廣播汽車生活頻率8月份發布“生物場治療儀”涉嫌違法普通商品廣告,青島市局廣告處已對相關廣告發布單位和發布媒體進行行政約談、責令立即整改,上述廣告已全部停發。
2.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違法廣告的監測監管力度,對連續發布涉嫌違法廣告,責令停止發布后仍未經整改繼續發布的媒體,將會同宣傳部門聯合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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