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1月15日,梧州市食藥監局官網發布抽檢信息稱,近期,梧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梧州市食用農產品、肉制品、糧食加工品、方便食品、冷凍飲品、蔬菜制品和罐頭等7類食品134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33批次,不合格1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該樣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抽檢總體情況
所有抽檢樣品遵循隨機抽樣原則。抽檢食用農產品123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檢肉制品2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抽檢糧食加工品3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抽檢方便食品1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抽檢冷凍飲品2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抽檢蔬菜制品1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抽檢罐頭2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樣品產品情況
藤縣和平鎮中心市場梁紹龍銷售的“叉尾魚”樣品(購進日期:2018-10-09),孔雀石綠檢出值為37μg/kg,標準規定值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梧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對抽檢不合格產品查處情況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梧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成轄區內相關縣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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