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2月17日,天津市寧河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通告稱,按照《關于印發天津市市場監管委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試行)的通知》(津市場監管食綜(2017)1號)要求,天津市寧河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組織對1批次的食用農產品進行了抽樣檢驗,經過檢測,1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信息表
序號 | 標稱生產企業名稱 | 標稱生產企業地址 | 被抽樣單位名稱 | 被抽樣單位地址 | 食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商標 | 生產日期/批號 |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 分類 | 承檢機構 |
1 | / | / | 天津市寧河縣楊振合豬肉經營部 | 天津 | 3#瘦肉 | 計量銷售 | / | 購進|2018-11-06 | 呋喃唑酮代謝物(AOZ)║2.24μg/kg║不得檢出 | 食用農產品 | 天津市質量監督檢驗站第五十八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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