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6月1日,消費者范先生與朋友一起到太和縣某影院觀看3D電影,被告知需自費購買3D眼鏡。當時因看電影心切,范先生交10元錢購買了兩副3D眼鏡。事后,范先生感覺自掏腰包購買眼鏡看電影有些不妥,于是在網上進行了投訴。
太和縣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接到投訴后,立即與電影院負責人取得聯(lián)系,告知其行為涉嫌違反《消法》相關規(guī)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太和縣消保委認為:消費者按照3D電影的票價購買了觀看電影的服務,影院應當依照約定向消費者提供滿足觀看電影的服務,包括向消費者提供3D眼鏡。而影院自行將自身應當提供的服務義務拆分開來,讓消費者另外購買3D眼鏡,加重了消費者負擔,屬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條款”。
該消費糾紛中,通過太和縣消保委工作人員的法律宣傳,影院經營者意識到了自身存在的問題,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經調解:影院方同意退還范先生購眼鏡款10元,并送兩張電影票以表示歉意,雙方和解。 (劉輝 通訊員 王寶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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