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6月27日訊 未經允許,擅自使用內地知名女演員關曉彤3張大幅照片進行商業宣傳,青島友愛醫院有限公司因此被告上法庭。本案經法院依法審理,最終判決青島友愛醫院有限公司賠償關曉彤各類損失共計3萬元。
信網了解到,2017年10月,關曉彤得知青島友愛醫院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微信公眾號“青島友愛”上,發布了標題為《關曉彤藝考第一不僅有才還有顏》的文章。
文中擅自使用關曉彤大幅照片3張進行商業宣傳,在文章的顯著位置發布有“北京專家親診絕對優勢的專家團隊保障”等廣告語,并在文中配有被告二維碼、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信息。
因此,該文章旨在利用名人效應來吸引瀏覽者,進而達到對自身所經營的醫療美容服務項目進行商業宣傳的目的,系以營利為目的濫用他人肖像,涉嫌侵犯關曉彤的肖像權。
而關曉彤為中國內地知名女演員,曾參演《煙海沉浮》、《電影往事》、《無極》、《一仆二主》、《大丈夫》、《好先生》等諸多熱門影視劇。與此同時,關曉彤還與鄭爽、周冬雨、楊紫共同被評為“90后四小花旦”。
據此,關曉彤具有積極正面的健康形象,其肖像具有了一定的商業代言價值。作為一名演員,關曉彤一直以來都以維護個人形象作為工作重點之一。青島友愛醫院有限公司未經允許擅自使用其肖像用于對外商業推廣宣傳,侵犯關曉彤的肖像權,并影響了其正常商業代言工作,給其造成一定程度的經濟損失。
遂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青島友愛醫院有限公司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或微信公眾號上向關曉彤公開賠禮道歉,要求:致歉內容應包含本案判決書案號以及涉嫌侵犯關曉彤肖像權的具體情節,致歉版面面積不小于:6.0cm*9.0cm(名片大小),致歉時間不少于30天;判令青島友愛醫院有限公司賠償經濟損失200000元、維權成本合理開支3000元,以上各項共計203000元。
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在審理后認為,公民依法享有肖像權,公民的肖像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本案中,青島友愛醫院在其以對外進行公共宣傳文章為內容的微信公眾號上,未經關曉彤的同意即在其發布的文章中使用關曉彤的照片作為配圖,且部分內容顯系為其業務進行廣告宣傳、增加閱讀量。
青島友愛醫院應向關曉彤賠禮道歉,并賠償其經濟損失,具體形式及數額由法院根據青島友愛醫院的過錯程度、侵權內容、侵權照片的大小、位置及關曉彤的知名度等因素依法予以確定。
對于關曉彤主張的維權成本,缺乏證據,法院不予支持。
青島友愛醫院經合法傳喚,未到庭應訴,法院依法缺席判決。
綜上所述,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青島友愛醫院有限公司書面向關曉彤賠禮道歉,致歉內容須經法院審核(如逾期不執行上述內容,法院將依關曉彤申請選擇一家全國范圍內公開發行的報紙,刊登本判決主要內容,刊登費用由青島友愛醫院有限公司負擔);賠償關曉彤經濟損失30000元。
針對此事,信網曾致電青島友愛醫院進行了解,但是對方未作出回復。信網記者 岳祥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