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海淀法院網消息,因認為陜西師范大學出版總社有限公司、北京新華先鋒出版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了《雷雨》的圖書出版權及作品發行權,北京十月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將上述二公司訴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雷雨》是劇作家曹禺創作的一部話劇,發表于1934年7月《文學季刊》。此劇以1925年前后的中國社會為背景,描寫了一個帶有濃厚封建色彩的資產階級家庭的悲劇。劇中以兩個家庭、八個人物、三十年的恩怨為主線,偽善的資本家大家長周樸園,受新思想影響的單純的少年周沖,被冷漠的家庭逼瘋了和被愛情傷得體無完膚的女人蘩漪,對過去所作所為充滿了罪惡感、企圖逃離的周萍,還有意外歸來的魯媽,單純著愛與被愛的四鳳,受壓迫的工人魯大海,貪得無厭的管家等,不論是家庭秘密還是身世秘密,所有的矛盾都在雷雨之夜爆發,在敘述家庭矛盾糾葛、怒斥封建家庭腐朽頑固的同時,反映了更為深層的社會及時代問題。該劇情節扣人心弦、語言精煉含蓄,人物各具特色,是“中國話劇現實主義的基石”,中國現代話劇成熟的里程碑。
原告十月文化公司訴稱,其享有《雷雨》以圖書形式出版發行的專有使用權。2019年,原告經調查發現,陜西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的《雷雨》圖書,在新華先鋒有限公司經營的京東平臺“新華先鋒圖書旗艦店”上大量發行。
原告十月文化公司認為,陜西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雷雨》以及新華先鋒有限公司發行《雷雨》圖書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其享有《雷雨》圖書出版發行的專有使用權,嚴重擾亂了其對《雷雨》圖書正常的市場發行秩序。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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