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通告稱,近期,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844批次,涉及肉制品、糕點、飲料、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鹽、食糖、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酒類、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食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840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情況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江寧區廷光農產品經營部銷售的鴨蛋,氟苯尼考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 235 號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
二、南京仁和菜場水產區許麗萍銷售的黑魚,氧氟沙星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規定。檢驗機構為通標標準技術服務(上海)有限公司。
三、大連鹽化集團有限公司在蘇寧易購海灣食鹽旗艦店(網店)銷售的“復州灣海鹽(加碘精制鹽),碘(以I計)檢出值低于產品包裝標簽明示值。檢驗機構為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
四、南京市浦口區佳芙邇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江西百丈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南酸棗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區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對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業,我局已函告當地監管部門。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