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任務,聚焦涉及人民群眾吃、穿、住、用、行及公共安全的產品,加強質量安全監管,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物質保障。
01
突出高風險食品相關產品,保障“吃得安全”。
針對塑料制品、紙制品等高風險食品接觸材料存在有害物質遷移和滲透性質量安全問題,聚焦質量水平較低、質量安全問題較多的重點區域,開展專項整治,涉及違法違規的,依法嚴肅處理。針對食品加工機械合格率整體偏低、電氣和機械安全存在較大隱患問題,強化監督抽查,加大后處理工作力度,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責令停產和限期整頓,直至撤銷生產許可證。針對餐具洗滌劑總活性物含量和菌落總數不合格問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企業重點抓好原材料入廠把關和出廠檢驗等生產過程關鍵環節,積極采取推進質量安全體系建設、加強宣傳教育等措施,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提高質量安全水平。
02
突出棉花等纖維、服裝等紡織業產品,保障“穿得安全”。
聚焦棉花等纖維原料,開展對收購加工企業的監督檢查,重點整治不按等級收購加工,虛標皮棉異性纖維含量,以及非棉纖維質量標識等問題。加強中央儲備棉輪換公證檢驗工作,確保國家儲備棉質量安全。聚焦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皮革服裝、泳衣等消費者需求旺盛但目前合格率較低的產品,加嚴監管,重點檢測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化學性指標。聚焦學生服、絮用纖維制品等,加強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的宣貫,加大監督檢查與監測力度,特別是要著力解決絮用纖維制品中填充禁用限用原料問題。
03
突出裝飾裝修材料等家居業產品,保障“住得安全”。
圍繞家具、板材、油漆、涂料等裝飾裝修材料,聚焦城鄉接合部、農村建材市場等重點場所,開展市場監督檢查。結合監督檢查結果,有針對性地組織“靶向式”抽查,重點檢測甲醛、苯、二甲苯等化學性指標,對抽查不合格產品加大處置力度。重點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動施工單位等采購方落實質量驗收把關責任。
04
突出生活電器等日用品,保障“用得安全”。
針對生活電器的電氣安全突出問題,加強流通領域特別是網絡交易市場的監管。夏季要突出小冰箱、風扇等制冷產品,冬季要突出加熱器、電熱毯等制熱產品,聯合市場監管系統各相關部門重點整治和查處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特別是電氣安全不達標的產品,以及“三無”、假冒偽劣產品。
05
突出交通工具等出行用品,保障“行得安全”。
聚焦輪胎、剎車片、蓄電池等汽車零配件,以及平衡車、電動自行車等出行工具,加大在生產、銷售環節的監督抽查力度,突出檢測強制性安全指標。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擅自改裝原廠配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等違法行為,及時依法反饋給相關部門進行查處。積極會同市場監管系統有關部門聯合行動,協同加強交通出行工具質量安全監管。
06
突出重點生產資料,防范行業風險。
對保留許可證管理的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及容器生產企業,重點圍繞集中產區、近年來監督抽查未抽到企業以及抽查不合格企業,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取消許可證管理的防爆電氣、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鋼絲繩、砂輪等產品,重點圍繞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檢驗,以及關鍵質量控制程序等,開展質量安全隱患排查,強化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合地方產業特點,將化肥、農用地膜、滴灌帶等農業生產資料納入重點監管目錄,加大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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