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7日中午1:00,鼓樓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稱轄區內兩家藥店及一家超市在售賣口罩過程中,存在價格標識不規范和未明碼標價違法行為,轄區監管人員隨即趕到現場調查取證。
在對某藥店檢查中發現:該藥店在銷售的南京余灣醫藥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未按照明碼標價要求,對產地、規格、等級等進行標注,鼓樓區市場監管局現場責令其改正,當場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在對另一家藥店的檢查中發現:該店在銷售河南飄安集團生產的“一次性使用口罩”時,未明碼標價,鼓樓區市場監管局現場責令其改正,經立案調查后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擬罰款5000元。
在對某超市進行檢查中發現:該店收銀臺內有日本生產“維特元.空間一次性使用口罩”銷售,該店在銷售中未明碼標價,鼓樓區市場監管局現場責令其改正,經立案調查后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擬罰款5000元。
這是疫情發生以來,鼓樓區市場監管局在全市率先對防疫用品價格違法行為做出的處罰決定。下一步,鼓樓區市場監管部門將履職盡責、嚴格執法,有力維護防疫用品市場秩序。
來源:直播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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