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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間
具有預防新冠病毒感染的
N95、一次性醫用等口罩成了暢銷商品
這些口罩也有保質期
而一些不法商家打起了
已經報廢的過期口罩的主意
受了到市場監管部門的嚴厲查處
請看以下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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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銷售過期八年的“古董級口罩”,嚴查!
銷售渠道:旅行社銷售
違法事實:2020年1月30日,浙江省寧波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舉報,稱自己從北侖一旅行社購買的口罩包裝簡陋,懷疑有質量問題,希望市場監管部門介入調查。
經查,旅行社員工吳某幾天前從北侖某勞保用品公司以10元/個的價格購入一箱共計600個口罩,包裝上的生產日期和有效期等信息已被刮除,現已經全部銷售完畢。
生產廠家表示,該批N95口罩于2010年生產,按照有效期2年進行推算,這批口罩已經過期整整8年!
根據獲得的信息,執法人員當即對北侖某勞保用品公司進行了延伸檢查。在現場,執法人員發現了與吳某售賣的相同外包裝紙箱的N95口罩共計540個。結合吳某對質證詞及提供的手機交易記錄,該勞保用品公司負責人鄭某親口承認了銷售“古董級”口罩給吳某的事實。
經查,鄭某于2011年向建德市某生產廠家購入一批N95口罩,共計3000個,進價為1.9元/個。此后,未售出的口罩一直被鄭某閑置于倉庫角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發后,過去不起眼的口罩成為了“搶手貨”,鄭某隨即動起了利用過期口罩非法牟利的念頭。他故意刮去口罩外包裝紙箱上的生產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以超出進價400%的價格,將過期口罩賣給了包括吳某在內的多人,共計750個。
目前,寧波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已對上述兩家單位進行立案調查。
02
浙江浦江25萬只過期口罩被查獲
銷售渠道:微信朋友圈
違法事實: 經查,因口罩廠搬遷,去年6月開始張某家中堆放了120箱過期的醫用一次性口罩,每箱2000多個,共計25萬余只(其中25箱生產日期為2016年9月20日,95箱生產日期為2017年3月20日,有效期均為兩年,現已過期)。
當看到市面上的口罩越來越緊缺,張某想到將家中堆積的口罩進行販賣。于是,張某于1月20日左右開始,在沒有生產銷售許可、清潔消毒設施、檢驗設備的情況下,將過期的口罩用普通塑料袋重新包裝,裝成10個一包或者20個一包,以1只1元的價格通過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售賣,非法獲利6萬余元。
浙江省浦江縣市場監管局當場查獲過期口罩125箱25萬余只,現已被公安機關扣押。被查獲的過期口罩主要分為兩個批次,分別于2018年9月20日、2019年3月20日過期。犯罪嫌疑人張某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于1月30日被批捕。
03
山東泰安查扣13000只過期口罩
銷售渠道:居民區
違法事實:1月28日,山東泰安市寧陽縣市場監管局接到縣公安局移交的一起涉嫌銷售過期口罩的線索,該局聯合縣公安局食藥環大隊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婁某在未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從江蘇南通購進一批非醫用口罩于寧陽一小區民宅內進行分銷,現場共扣押過期口罩13000只。目前,寧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查處。
04
江西一食品店違法銷售過期9年的口罩,數量多達9000只!
銷售渠道:食品店
違法事實:1月28日上午,江西省撫州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崇仁縣城一家食品店正在銷售過期失效口罩,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調查。
當天上午,執法人員分別在這家食品店中、違法人員的車上,依法扣押過期失效口罩4500個。經過調查,自正月初一到初三,店內涉嫌非法經營過期失效的一次性口罩9000個,其中已賣出1500個,銷售價為每個0.5元,違法所得750元。
撫州市市場監管局抽檢科科長周勇表示,這批口罩企業已經停產被注銷了,口罩的保質期顯示是從2009年到2011年,也就是說,這些一次性口罩已經過期9年了。
嫌疑人劉某說,這些口罩是女婿鄒某2011年在當地一家醫療器械廠打工,從廠區購買的。他自己留了900個自用,送了親戚朋友2100個。
執法人員根據口罩外包裝上的廠址,在崇仁縣工業園區,找到廢棄的廠房,查貨大量過期失效的半成品口罩和護墊。隨后,執法人員請來垃圾運輸車進行銷毀。目前,崇仁縣市場監管部門已立案調查,并將有關線索移送當地公安機關。
05
唐山一門市部銷售過期口罩被罰4萬余元
銷售渠道:門市部
違法事實: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河北唐山市灤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灤南縣永豐勞保門市部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在未取得《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的情況下銷售產地標識為新鄉市華西衛材有限公司一次性醫用口罩(粉色),產品注冊證編號為豫食藥監械(準)字2013第2640480號,批號:161102,該口罩產品合格證標注的生產日期是2016年11月2日,失效日期是2018年11月1日,該口罩已過期失效,產品貨值金額300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條、《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一款、《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灤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發出《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擬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依法沒收涉案過期一次性醫用口罩(粉色)1小包,罰款41000元。
口罩購買指南
“三要”
一要購買有包裝、且包裝上有醫療器械注冊信息的口罩;
二要注意查看產品的標識,查看產品名稱、生產日期、廠名、廠址、保質期、產品使用說明書等是否清晰標注,是否有產品執行標準,醫療器械還應有注冊證編號和生產許可證編號等信息;
三要先行試戴選擇適合自己的款式和型號。由于人的臉型各異,一種設計的口罩不可能適合每個人,有些人佩戴密合,有些人就可能無法密合,因此,初次使用某型號的口罩前,最好參照說明書先行試戴。
“五不要”
一不要購買經營者提供不出進貨憑證的口罩;
二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及衛生許可證編號(醫療器械無注冊信息)或無包裝的口罩;
三不要購買包裝上是全外文,無中文標識的口罩;
四不要購買不符合衛生包裝,包裝袋未密封的口罩;
五不要購買短缺層數,實際產品層數少于包裝上標明層數的口罩。
來源/綜合寧波市場監管 寧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貴陽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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